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职称申报评审第一阶段(代表作送审)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按照我院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统一时间安排,现将我院2019年教师职务评审第一阶段(代表作送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拟申报教师、研究、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同行专家进行学术鉴定认可后方能申报评审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者应具备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例如申报副教授职称,应具备讲师职称。
2、为便于学院统一安排送审代表作,2019年9月10日前符合申报评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研究员、副研究员条件的人员,提供2 篇(部)具有本人专业技术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教材等教学科研成果(不含文章清样、刊用通知)经科研推广处、教务处审核后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委托相应高等学校(含科研单位)的两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由校外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校外专家的鉴定意见仅限当年有效,再次申报者需按程序重新进行鉴定。
3、申报者申报程序:拟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对照2019年学院发布的职称评审条件,认为符合拟申报高一级职称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两套代表作送审材料交科研推广处、教务处审核后交组织人事处统一送审。
科研推广处负责论文、著作审核,教务处负责教材审核,申报者应提供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涉及著作、教材,应提供整部著作、教材送审。所送审论文应当与其所申报学科一致,其中,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不送审,Sci、ei等外文索引需要提供检索报告。学院核心期刊界定为中文核心期刊,如有不清楚请在科研推广处网站查询。著作类材料送审需申报者提供有关其编写部分字数的证明材料。
4、代表作鉴定费:每篇代表作暂交400元鉴定费,每人共计800元,最终的鉴定费用按照送审单位要求多退少补,申报者递交送审材料时一并交组织人事处。
5、鉴定代表作要求:
(1)所需鉴定的论文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即每一篇代表作需提供两篇复印件,为避免遗失,建议不提供原件。
著作、教材应提供整部原件送审,如申报者仅有一本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送审。
所需复印刊物代表作一律用A4纸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具体如下:
刊物封面、刊物目录、所发表论文全文、刊物封底,在论文所在刊物目录栏本人名字处下方用彩色笔划横线标注。两份代表作复印件(刊物封面、刊物目录、论文首页、刊物封底)需经科推处审核人签字盖章;
(2)自备用于代表作送审的信封两个并在封面分别贴上附件1作为封皮。请完成封皮姓名、专业及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栏目填写。
(3)按照附件2填写并打印《代表作审核表》(一式两份)并经科推处审核人签章。
(4)打印附件3空白《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两个信封中。
(5)送审的代表作请按同时送审两位专家进行准备,即两套材料,每个信封中内容按如下顺序排列:代表作审核表、代表作、鉴定意见表。
附件1代表作送审文件袋封皮.doc
附件2 代表作审核表.doc
附件3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