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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级专业课程标准评审及讨论安排的通知
2017年09月19日  

分院各教师:

为了做好2016、2017级专业课程标准的评审及讨论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筑工程技术教研室、造价教研室、物业管理教研室,请专业主任利用星期四下午教研活动时间,安排好2016级2017级专业课程标准评审及讨论工作。分院不做具体安排。

二、装饰、环艺教研室,部分课程分院统一安排人员参与评审与讨论,详见附表1、2的具体安排。

三、评审及讨论程序:

1、标准制定团队的主讲教师展示2016、2017级课程标准。

2、标准制定团队的主讲教师展示以下10个方面内容:课程定位;课程的教学目标;本课程与前置与后续课程的关系;本课程着力解决专业人才培养、学生职业生涯中的哪些问题;授课内容、实践(技能训练)项目及时数分配;教学方法;考核评价形式与方法;授课教材、学习资源;实践条件;教师条件。

3、评审专家、专业主任及相关教师对本门课程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五、工作要求:

1、各专业主任组织及主持课程标准的评审及讨论会议。

2、所有参加人员必须按照安排准时到场,各教研室做好考勤记录,分院办公室组织检查。

3、教务科姜春子负责教室安排及布置。

4、各评审专家在评审结束后将课程标准评审表(附件3)交教务科姜春子。

关于城乡建设分院2017年课程标准讨论安排.doc

5、各专业主任在2017年11月30日前,将修改、定稿后的2016、2017级课程标准(电子版),传至教务科姜春子邮箱。分院将统一印制成册。

城乡建设分院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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