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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2025年03月20日 09:24  点击:[]

“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立足国家与四川省的重大战略需求,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走好教育鼎兴之路,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撑和文化引领。

二、申报内容与范围

(一)此次课题申报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围绕国、省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申报。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应立足四川,面向全国,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本年度设立课题指南,供申报者参考选题。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结合《课题指南》选择申报课题,也可以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四川需要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筹措足够的配套科研经费,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完成课题研究。

(二)申请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高职高专、中小学、边远及民族地区有特色的研究课题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三)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9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凡承担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尚未结题者、曾经申报课题后被取消未满三年者,均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五)申报者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申报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的资格。

四、选题类别与经费资助

本年度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三类。其中,重点课题,立项资助经费0.4万元;一般课题,立项资助经费0.1万元(以《立项通知》为准);自筹课题自筹经费。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原则上根据申报类别批准立项类别。课题经费分立项、结题两次拨付,分别拨付总经费的1/2。

五、结题要求

详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网址:https://sedrcihe.cwnu.edu.cn/zxgk1/glzd.htm。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纸质材料:《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分开装订。

电子资料:《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

请科研联络员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同时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1054069372@qq.com,电子档材料命名:学校+负责人名字+2025年研究领域(例如:西华师范大学张三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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