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围绕干部群众师生学习贯彻过程中提出的热点问题,结合成都教育工作实际,列出一批重点选题,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阐释,推出一批有价值、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和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
(二)本次选题面向成都市属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科研部门。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党建、思想政治、德育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际经验。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申报人须实际牵头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
2.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参与本课题申报。
(一)各学校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课题申报工作,精心组织,并对课题申报严格把关。要加强课题申报指导和课题过程管理。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做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撤销立项。
(二)申报人要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可以在选题方向(见附件1)范围内自拟题目开展研究,也可以结合实际自选题目开展研究。
(三)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两年(自课题立项之日起计)。申报人须按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予以自动取消。
(四)课题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为中心专家验收参照标准。课题成果可为高质量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等。结项课题报告(论文)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剽窃。课题结项评审前进行查重,对重复率高的报告或论文不予评审。对按期结题的课题,经中心学术委员会验收鉴定为优秀的,可推荐参加由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指导召开的党建专项课题研究成果交流会并作主题发言。
(五)请科研联络员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书和承诺书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1054069372@qq.com,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