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省、市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出一批既有实践深度、又有理论高度,既源于现实需求、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为加快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成都“三个做优做强”提供决策参考、理论支撑和实践样本。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和自筹课题。其中,校本研究专项课题是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为基本单位,为解决与其实践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由教师群体参与的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课题。立项课题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和学术委员会评审情况确定。
(二)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5-1万元(研究期限为3年),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3-0.5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自筹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以下情况不能参加本年度课题申报:(1)已立项本中心课题但尚未结题; (2)在中心立项的课题被终止/撒项且终止/撤项时间未满两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点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有主持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经历。
(二)申报一般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若不具备该条件,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报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的现任领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学位。
(四)申报自筹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的现任领导,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学位、有主持完成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经历。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课题,能够作为课题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结题要求
课题最终成果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案例报告或获奖证书。
(一)重点课题结题要求
若成果形式为专著,原则上要求公开出版1部。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1篇,来源于北核/CSSCI(含扩展版)期刊,或在国际/国内(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做主旨报告,或被国际/国内(国家级)学术会议收录。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至少1份被省厅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采纳,或得到省厅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成都市《社科成果要报》等刊登。若成果形式为获奖证书,应为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
(二)一般课题结题要求
若成果形式为专著,原则上要求公开出版1部。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1篇,并被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收录。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至少1份被市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采纳,或得到市区(县)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若成果形式为获奖证书,应为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或由市厅级以上学术组织颁发的成果奖。
(三)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结题要求
若成果形式为专著,原则上要求公开出版1部。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在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1篇,并被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收录。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至少1份被市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采纳,或得到市区(县)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提交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若成果形式为获奖证书,应为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或由市厅级以上学术组织颁发的成果奖。
(四)自筹课题结题要求
若成果形式为专著,原则上要求公开出版1部。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在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1篇,并被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收录。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至少1份被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采纳,或得到区(县)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提交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若成果形式为获奖证书,应为区(县)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学术成果奖。
(五)其他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资助课题(课题编号**)”。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证有据并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五、申报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给各部门(单位)科研联络员,由科研联络员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10:00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统一办理签章后,将盖章页扫描件返回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整理好所有资料的电子版打包(文档名: 统筹城乡+2024课题申报+题目+主持人姓名)发送至邮箱1054069372@qq.com。(注意:附件3意识形态承诺书中的签章部分,由所在部门(单位)签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