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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3年04月11日 10:33  点击:[]

为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现实性,扩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视野,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对2023年的课题指南作了进一步完善。现将《课题申报公告》和《2023年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课题指南》(2023年中心课题指南.doc)予以发布,并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选题应主要以《2023年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课题指南》为依据。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题目应当新颖,以小见大,切记空乏,研究内容要有较强的问题性、学理性和针对性。对跨学科的课题,请选择主要学科填写。

三、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和自筹课题三个类别,本中心将根据选题和论证确定课题级别。重点课题要求在23年完成,一般课题、自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

四、申请人自觉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023年度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本次年度课题。(2)已获本中心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3)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课题。(4)已获同级及以上课题资助且尚未结题的。研究成果同时受多项同级课题资助,该成果不能作为我中心立项项目的结题成果。

五、项目结题要求可以参考中心网站文件《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关于年度项目成果要求及立项资助办法》。项目负责人在课题在研期间,积极撰写研究论文,至少参加1次中心组织的学术会议(因特殊情况可委托课题组成员参加),作为课题中期考核的基本条件。立项课题通过中期考核后,中心拨付总经费的1/2

六、请各部门(单位)科研联络员于2023年4月22日上午10:00统一将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四川大学生思政教育研究中心+姓名”)发送至邮箱105406937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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