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立项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2020立项的重点课题和2021立项的一般课题到期应结题共79项(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提交结题鉴定的论文应为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并发表于国家新闻行政出版部门承认的正式期刊。
2.重点课题应在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一般课题应在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3.发表论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该论文系“四川省教育厅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项目批准号)研究成果”。如根据本基金课题成果出版专著,须在专著封面注明:“四川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交通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项目批准号)资助”,本基金将资助部分专著出版费用。以上研究成果均以正式刊物为准。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标注,标注信息不全或标注信息不准确均会影响结项。
4.已刊发的论文需提交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封底);已出版的专著需提交著作原件。
5.将与正式刊发论文电子文档(要求从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等公共数据平台下载或出版物扫描件) 发送至szzxswjtu@126.com(邮件标题为“课题负责人姓名——XX年XX课题研究成果”)。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如未按期完成课题研究,或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课题负责人须填写课题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请于2022年9月5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结题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及《结题申请表》电子版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 2019年立项的已批准延期重点课题、2020年立项的已批准延期一般课题此次均可申请结题,已超过结题年限的课题,不再受理结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