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经研究,市委教育工委决定与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成都大中小党建与思政教育研究基地在全市大中小学组织开展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结合百年党史和四川、成都及教育工作实际,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揭示党百年奋斗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申报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各市属高校、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科研部门党建、思想政治、德育工作者(含党政干部、“两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共青团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在职在岗教师等。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党建、思想政治、德育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际经验。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申报人须实际牵头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
(二)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参与本课题申报。
三、课题申报及管理
(一)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做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撤销立项。
(二)申报人要聚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选题指南(附件1)见范围内,自拟题目开展研究。
(三)研究时间为一年(截至2022 年12月)。申报人须按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交结项材料,逾期自动取消。
(四)研究成果可为高质量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等。结项课题报告(论文)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剽窃。课题结项评审前进行查重,对重复率高的报告或论文不予评审。
(五)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 年 12 月 28 日下午4:00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电子版包括申报书和汇总表,文档名:题目+主持人)交到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本次课题项目均为自筹经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