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安全守则
1.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做好各类记录。
2.保证实验室观察窗的可视性,门口需张贴安全信息牌,并及时 更新相关信息。
3.保持实验室整洁和地面干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持消防通 道通畅,便于开、关电源及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的取用。
4.实验中人员不得脱岗,进行危险实验时需有 2 人同时在场。
5.进入实验室应了解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应急方式,采取适当的安 全防护措施。
6.实验人员应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使用前,应确认其 使用范围、有效期及完好性等,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7.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使用燃烧型蚊香、睡觉等,禁止 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内追逐、打闹。
8.对于特殊岗位和特种设备,需经过相应的培训,持证上岗。
9.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临时离开实验室,应随手锁门;最 后离开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门窗等。
10.仪器设备不得开机过夜,如确有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 措施。特别要注意空调、电脑、饮水机等也不得开机过夜。
11.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实验室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实 验室负责人。
二、消防安全
(一) 常见隐患
1.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存放与使用不规范;
2.消防通道不畅、废旧物品未及时清理;
3.用电不规范,随意使用明火;
4.实验室建设和改造不符合消防要求。
(二) 火灾的扑救
1.救火原则及器械使用
1.1 救火原则。扑救初期火灾时,应立即大声呼叫,组织人员选 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扑救,同时立即报警。扑救时应遵循先控制、后消 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1.2 灭火器的使用

注:除酸碱式灭火器外,其他灭火器使用时不能颠倒,也不能横卧,否则灭火剂不会喷出。
不同灭火器原理及范围

灭火原理:利用压缩的二氧化碳吹出干粉 (主要含有碳酸氢钠或 磷酸氢二铵) 来灭火。
适用范围:可扑灭一般火灾,还可扑灭油,气等燃烧引起的失火。 干粉灭火器是利用二氧化碳气体或氮气气体作动力,将筒内的干粉喷 出灭火的。
使用方法:
1) 拔掉安全栓,上下摇晃几下。
2) 根据风向,站在上风位置。
3) 对准火苗的根部,一手握住压把,一手握住喷嘴进行灭火。
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处 5m 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操作时应一手 紧握喷枪,另一手提起储气瓶上的开启提环。当干粉喷出后,迅速对 准火焰的根部扫射。干粉灭火器若是内置式储气瓶的或是储压式的, 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根部,另一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喷射灭火。

灭火原理:灭火时,能喷射出大量二氧化碳及泡沫,它们能粘附 在可燃物上,使可燃物与空气隔绝,达到灭火的目的。
适用范围:可用来扑灭木材,棉布等燃烧引起的失火。此类灭火 器是通过筒体内酸性溶液与碱性溶液混合发生化学反应,将生成的泡沫压出喷嘴,喷射出去进行灭火的。它除了用于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 灾外,还能扑救油类等可燃液体火灾,但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和醇、酮、 酯、醚等有机溶剂的火灾。
泡沫灭火器有 MP 型手提式、MPZ 型手提舟车式和 MPT 型推车式 三种类型。下面以 MP 型手提式为例简单说明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MP 型手提式泡沫灭火器主要由筒体、器盖,瓶胆和喷嘴等组成。筒 体内装碱性溶液,瓶胆内装酸性溶液,瓶胆用瓶盖盖上,以防酸性溶 液蒸发或因震荡溅出而与碱性溶液混合。
使用方法:
1) 在未到达火源的时候切记勿将其倾斜放置或移动。
2) 距离火源 10 米左右时,拔掉安全栓。
3) 拔掉安全栓之后将灭火器倒置,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 扶住筒体的底圈。
4) 对准火源的根源进行喷射即可。
注意:千万别扑电气设备,泡沫带水会导电;灭火时倒立着喷,让筒内两种溶液交合,才能喷出泡沫;

灭火原理: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 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 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 1.5 倍。在常压下,液态 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 1kg 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 0.5 立方 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 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 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收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 作用。在加压时将液态二氧化碳压缩在小钢瓶中,灭火时再将其喷出,有降温和隔绝空气的作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 600 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
适用范围:有流动性好、喷射率高、不腐蚀容器和不易变质等优 良性能,用来扑灭图书,档案,贵重设备,精密仪器、600 伏以下电 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适用于扑救 B 类火灾, (如煤油、柴油、 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适扑救 C 类火灾 (如煤气、 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扑救 E 类火灾 (物体带 电燃烧的火灾) 。
使用方法:
1) 使用前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以免两 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出。
2) 拔掉安全栓,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 扶住筒体的底圈。
2) 将射流对准燃烧物,按下压把即可进行灭火。
注意:
1) 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时,喷嘴应从侧面由火源上方往下喷射,喷射的反响要保持一定的角度,使二氧化碳迅速覆盖火源。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 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2) 灭火器应放置在被保护物品附近、干燥通风和取用方便的地 方防止受潮和日晒;灭火器各连接部件不得松动,喷嘴塞盖不能脱落; 灭火器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使用后应进行再充装。
1.3 消防栓的使用

2.逃生自救
熟悉实验室的逃生路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平时积极 参与应急逃生预演,将会事半功倍。
2.1 应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千万不要相互拥挤、乱 冲乱窜,应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 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2.2 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湿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 离。
2.3 禁止通过电梯逃生。如果楼梯已被烧断、通道被堵死时,可 通过屋顶天台、阳台、落水管等逃生,或在固定的物体上(如窗框、 水管等)栓绳子,也可将床单等撕成条连接起来,然后手拉绳子缓缓 而下。
2.4 如果无法撤离,应退居室内,关闭通往着火区的门窗,还可 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并向窗外伸出衣物或抛出物件发出求 救信号或呼喊,等待救援。
2.5 如果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奔跑或拍打,应迅速撕脱衣物, 或通过用水、就地打滚、覆盖厚重衣物等方式压灭火苗。
2.6 生命第一,不要贪恋财物,切勿轻易重返火场。
三、水电安全
(一) 用电安全
1.实验室电路容量、插座等应满足仪器设备的功率需求;大功率 的用电设备需单独拉线。
2.确认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后,方可接通电源。
3.电器设施应有良好的散热环境,远离热源和可燃物品,确保电器设备接地、接零良好。 、
4.不得擅自拆、改电气线路、修理电器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等。
5.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手部干燥。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 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通电的电器设施。
6.对于长时间不间断使用的电器设施,需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对于高电压、大电流的危险区域,应设立警示标识,不得擅自 进入。
8.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场所,应避免产生电火花或静电。
9.发生电器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尽快拉闸断电后再用水或 灭火器灭火。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不导电灭 火剂来扑灭火焰。
(二) 触电救护
1.尽快让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应立即关闭电源或拔掉电源插头。 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绝缘物挑开电 线;不得直接触碰带电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
2.实施急救并求医。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将其移到通风干 燥的地方仰卧。若触电者呼吸、心跳均停止,应在保持触电者气道通 畅的基础上,立即交替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等急救措施,同时立 即拨打“120”,尽快将触电者送往医院,途中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术。
3.人工呼吸施救要点
3.1 将伤员仰头抬颏,取出口中异物,保持气道畅通;
3.2 捏住伤员的鼻翼,口对口吹气 (不能漏气) ,每次 1~1.5秒,每分钟 12~16 次;
3.3 如伤员牙关紧闭,可口对鼻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不要让嘴漏气。
4.胸外按压施救要点
4.1 找准按压部位: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者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 (剑突底部) ,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 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
4.2 按压动作不走形: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每次垂直将成人胸骨压陷 3~5 厘米,然后放松;
4.3 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 次左右。
(三) 用水安全
1.了解实验楼自来水各级阀门的位置。
2.水龙头或水管漏水、下水道堵塞时,应及时联系修理、疏通。
3.水槽和排水渠道必须保持畅通。
4.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
5.定期检查冷却水装置的连接胶管接口和老化情况,及时更换, 以防漏水。
6.需在无人状态下用水时,要做好预防措施及停水、漏水的应急准备。
四、化学品安全
(一) 化学品采购
1.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由教务处统一采购。 2.一般化学品应从具有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购买。
3.不得通过非法途径购买 (获取) 、私下转让危险化学品和麻醉 类、精神类药品。
(二) 化学品保存
1.一般原则
1.1 所有化学品和配制试剂都应贴有明显标签,杜绝标签缺失、 新旧标签共存、标签信息不全或不清等混乱现象。配制的试剂、反应 产物等应有名称、浓度或纯度、责任人、 日期等信息。
1.2 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整洁、通风、隔热、安全、远离热源 和火源。
1.3 实验室不得存放大桶试剂和大量试剂,严禁存放大量的易燃 易爆品及强氧化剂;化学品应密封、分类、合理存放,切勿将不相容 的、相互作用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混放。
1.4 实验室需建立并及时更新化学品台帐,及时清理无名、废旧 化学品。
2.危险品分类存放要求
2.1 剧毒化学品、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需存放在不易移动的保险 柜或带双锁的冰箱内,实行“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 双锁保管”的五双制度,并切实做好相关记录。
2.2 易爆品应与易燃品、氧化剂隔离存放,宜存于20℃以下,最 好保存在防爆试剂柜、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内。
2.3 腐蚀品应放在防腐蚀试剂柜的下层;或下垫防腐蚀托盘,置 于普通试剂柜的下层。
2.4 还原剂、有机物等不能与氧化剂、硫酸、硝酸混放。
2.5 强酸 (尤其是硫酸) ,不能与强氧化剂的盐类 (如:高锰酸 钾、氯酸钾等) 混放;遇酸可产生有害气体的盐类 (如:氰化钾、硫 化钠、亚硝酸钠、氯化钠、亚硫酸钠等) 不能与酸混放。
2.6 易产生有毒气体 (烟雾) 或难闻刺激气味的化学品应存放 在配有通风吸收装置的试剂柜内。
2.7 金属钠、钾等碱金属应贮存于煤油中;黄磷、汞应贮存于水 中。
2.8 易水解的药品 (如:醋酸酐、乙酰氯、二氯亚砜等) 不能与 水溶液、酸、碱等混放。
2.9 卤素 (氟、氯、溴、碘) 不能与氨、酸及有机物混放。
2.10 氨不能与卤素、汞、次氯酸、酸等接触。
(三) 化学品使用
1.实验之前应先阅读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了解 化学品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严格按实验规程进行操作,在能够达到实验目的的前提下,尽 量少用,或用危险性低的物质替代危险性高的物质。
3.使用化学品时,不能直接接触药品、品尝药品味道、把鼻子凑 到容器口嗅闻药品的气味。
4.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不得在烘 箱内存放干燥易燃有机物。
5.实验人员应配带防护眼镜、穿着合身的棉质白色工作服及采取 其他防护措施,并保持工作环境通风良好。
(四) 化学废弃物处置
1.应及时清理化学废弃物,遵循兼容相存的原则,用原瓶或小口 带螺纹盖子的容器分类收集,做好标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送储。
2.废气排放前应先经过吸收、分解处理,才能排放。
(五) 应急救援
发生化学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老师,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 应急救援,然后送医院治疗。
1.化学烧伤
应立即脱去沾染化学品的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长时间冲洗,避 免扩大烧伤面。烧伤面较小时,可先用冷水冲洗 30 分钟左右,再涂 抹烧伤膏;当烧伤面积较大时,可用冷水浸湿的干净衣物 (或纱布、 毛巾、被单) 敷在创面上,然后就医。处理时,应尽可能保持水疱皮 的完整性,不要撕去受损的皮肤,切勿涂抹有色药物或其它物质 (如 红汞、龙胆紫、酱油、牙膏等) ,以免影响对创面深度的判断和处理。
2.化学腐蚀
应迅速除去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或用合适的溶剂、 溶液洗涤受伤面。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若溅入眼 内,应立即用细水冲洗;如果只溅入单侧眼睛,冲洗时水流应避免流 经未受损的眼睛。
3.化学冻伤
应迅速脱离低温环境和冰冻物体,用 40℃左右温水将冰冻融化 后将衣物脱下或剪开,然后在对冻伤部位进行复温的同时,尽快就医。 对于心跳呼吸骤停者要施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严禁用火烤、雪搓、 冷水浸泡或猛力捶打等方式作用于冻伤部位。
4.吸入性化学中毒
4.1 采取果断措施切断毒源 (如关闭管道阀门、堵塞泄漏的设备
等) ;并通过开启门、窗等措施降低毒物浓度。
4.2 救护者在进入毒区抢救之前,应佩戴好防护面具和防护服。
4.3 尽快转移病人、阻止毒物继续侵入人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 行现场应急救援,同时拨打 120 求救。
5.误食性化学中毒
5.1 误食一般化学品。为降低胃内化学品浓度,延缓其被人体吸 收的速度,保护胃粘膜,可立即吞服牛奶、鸡蛋、面粉、淀粉、搅成 糊状的土豆泥、饮水等,或分次吞服含活性炭 ( 一般 10 克~15 克活 性炭大约可以吸收 1 克毒物) 的水进行引吐或导泻,同时迅速送医院 治疗。
5.2 误食强酸。立刻饮服 200 毫升 0.17%氢氧化钙溶液、或 200 毫升氧化镁悬浮液、或 60 毫升 3~4%的氢氧化铝凝胶、或者牛奶、 植物油及水等,迅速稀释毒物;再服食 10 多个打溶的蛋做缓和剂。 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急救时,不要随意催吐、洗胃。因碳酸钠或碳 酸氢钠溶液遇酸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故不要服用。
5.3 误食强碱。立即饮服 500 毫升食用醋稀释液 (1份醋加4 份
水) ,或鲜橘子汁将其稀释,再服食橄榄油、蛋清、牛奶等。同时迅 速送医院治疗。急救时,不要随意催吐、洗胃。
5.4 误食农药。对于有机氯中毒,应立即催吐、洗胃,可用 1~ 5%碳酸氢钠溶液或温水洗胃,随后灌入 60 毫升 50%硫酸镁溶液;禁 用油类泻剂。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对于有机磷中毒,一般可用 1% 食盐水或 1~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误服敌百虫者应用生理盐水或清 水洗胃,禁用碳酸氢钠洗胃。同时迅速送医院治疗。
6.气体爆炸。
应立即切断电源和气源、疏散人员、转移其他易爆物品,拨打火警电话。
五、生物安全
1.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须在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开
展;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 BSL-1、BSL-2、BSL-3、BSL-4 四个级别, 其中 BSL-4 防护要求最高。
2.从业人员须经过省卫生部门组织的生物安全培训,取得《实验 室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3.不同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柜。实验室 门口须有生物危害警示标识,并保持关闭,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入 内。
4.菌 (毒) 种和生物样本的保藏由专人负责,实行“双人双锁、 双人领用”,做好菌 (毒) 种和生物样本的采购、保藏、实验、销毁 记录。
5.应定期对可能接触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场所、物品、设备等进行 消毒杀菌。
6.饲养实验动物及进行动物实验须在持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的实验室内进行,严禁在其他场所进行。
7.使用动物需向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索要 动物质量合格证明书;并遵循“3R” (即“减少、代替和优化”) 原 则,尽可能用别的方法或用低等动物代替高等动物。
8.生物化学类实验废弃物应用黄色专用塑料袋进行包装分类收集,做好标识,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送学校生化固废中转站。其中,锐器类废弃物需用牢固、厚实的纸板箱等小的容器妥善包装。对于被 病原微生物污染过的废弃物,须先在实验室进行有效灭菌 (灭活) 后 方可送储。
9.发现事故,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影响范围,并向单位 领导、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报告。
六、辐射安全
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须经学校报政府环保部 门审批,获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涉辐场所需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 识,并对放射源实行专人管理和记录,时常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涉辐人员必须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辐射安全与防 护培训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的需接受复训。 ”
3.涉辐人员在从事涉辐实验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规范 操作,避免空气污染、表面污染及外照射事故的发生;并正确佩带个 人剂量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4.涉辐人员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职业健康体检。
5.学生在从事涉辐实验前,应接受指导教师提供的防护知识培 训和安全教育,指导教师对学生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6.放射性物品的购买须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初审,再经所在地 的区、市、省三级环保部门批准,方可购买。对于进口的放射性物品, 还须报国家环保部审批。
7.若遇到放射源跌落、封装破裂等意外事故,应及时关闭门窗和 所有的通风系统,立即向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应急响 应,并通知邻近工作人员迅速离开,严密管制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 入,控制事故影响的区域,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8.放射性废弃物需分类收集,并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机构进行处 置或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七、激光安全
1.激光箱及控制台上应张贴警示标识,让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能清 楚看到。
2.使用者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实验;操作 期间,必须有人看管。
3.进行激光实验前,应除去身上所有反光的物品(如手表、指环、 手镯等) ,避免激光光束意外折射,造成伤害。
4.必须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进行激光实验,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 施,切勿直视激光光束或折射光,避免身体直接暴露在激光光束之中。
5.使用者上岗前,必须接受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1 次/年) 。
6.注意防止激光对他人的伤害。
八、特种设备安全
(一)压力设备
1.压力设备需定期检验,确保其安全有效。启用长期停用的压力 容器须经过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压力设备从业人员须经过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持证上岗,严 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开。
4.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管理人。
(二)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设备需定期检验,确保其安全有效。
2.起重机械从业人员须经过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持证上岗,严 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在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前,应认真检查。 4.起重机械不得起吊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物体。 5.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机械操控范围内严禁站人。
(三)气体钢瓶
1.使用单位需确保采购的气体钢瓶质量可靠,标识准确、完好,
不得擅自更改气体钢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名称 |
瓶色 |
字样 |
字样颜色 |
色环 |
氧气瓶 |
天蓝 |
氧 |
黑 |
P=20, 白色单环 |
氮气瓶 |
黑 |
氮 |
淡黄 |
P=30, 白色双环 |
空气瓶 |
黑 |
空气 |
白 |
氢气瓶 |
淡绿 |
氢 |
红 |
P=20,淡黄单环 P=30,淡黄双环 |
二氧化碳气瓶 |
铝白 |
液化二氧化碳 |
黑 |
P=20,黑色单环 |
氨气瓶 |
黄 |
氨 |
黑 |
|
氯气瓶 |
深绿 |
液化氯 |
白 |
|
乙炔 |
白 |
乙炔不可近火 |
大红 |
|
氟 |
白 |
氟 |
黑 |
|
一氧化氮 |
白 |
一氧化氮 |
黑 |
|
二氧化氮 |
白 |
液化二氧化氮 |
黑 |
|
氟氯烷瓶 |
铝白 |
氟氯烷 |
黑 |
|
注 |
色环栏 P: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MPa |
2.气体钢瓶存放地应严禁明火、保持通风和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配备应急救援设施、气体检测和报警装置。
3.气体钢瓶须远离热源、放射源、易燃易爆和腐蚀物品,实行分 类隔离存放,不得混放,不得存放在走廊和公共场所。空瓶内必须保 留一定的剩余压力,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
4.气体钢瓶须直立放置,妥善固定,并做好气体钢瓶和气体管路 标识,有多种气体或多条管路时需制定详细的供气管路图。
5.供气管路需选用合适的管材。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气体(乙 炔除外) 连接管路必须使用金属管;乙炔的连接管路不得使用铜管。
6.使用前后应检查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确 认盛装气体类型并做好应对可能造成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7.使用后,必须关闭气体钢瓶上的主气阀和释放调节器内的多余 气压。
8.移动气体钢瓶应使用手推车,切勿拖拉、滚动或滑动气体钢瓶。
9.严禁敲击、碰撞气体钢瓶;严禁使用温度超过 40℃的热源对 气瓶加热。
10.实验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若发现气体泄漏,应立即采取 关闭气源、开窗通风、疏散人员等应急措施。切忌在易燃易爆气体泄 漏时开关电源。
11.对于气体钢瓶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不能保证安 全使用的,需退回供气商或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及时处置。
九、一般设备安全
(一) 机械加工设备
在机械加工设备的运行过程中,易造成切割、被夹、被卷等意外 事故。
1.对于冲剪机械、刨床、圆盘锯、堆高机、研磨机、空压机等机 械设备,应有护罩、套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2.对车床、滚齿机械等高度超过作业人员身高的机械,应设置适 当高度的工作台。
3.佩戴必要的防护器具 (工作服和工作手套) ,束缚好宽松的衣 物和头发,不得佩戴长项链,不得穿拖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 冰箱
1.冰箱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处,周围不得有热源、易燃易爆品、气 瓶等,且保证一定的散热空间。
2.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冰箱应粘贴警示标识;冰箱内各药品须粘 贴标签,并定期清理。
3.危险化学品须贮存在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内。存放 易挥发有机试剂的容器必须加盖密封,避免试剂挥发至箱体内积聚。
4.存放强酸强碱及腐蚀性的物品必须选择耐腐蚀的容器,并且存 放于托盘内。
5.存放在冰箱内的试剂瓶、烧瓶等重心较高的容器应加以固定, 防止因开关冰箱门时造成倒伏或破裂。
6.食品、饮料严禁存放在实验室冰箱内。
7.若冰箱停止工作,必须及时转移化学药品并妥善存放。
(三) 高速离心机
1.高速离心机必须安放在平稳、坚固的台面上。启动之前要扣紧 盖子。
2.离心管安放要间隔均匀,确保平衡。
3.确保分离开关工作正常,不能在未切断电源时打开离心机盖子。
(四) 加热设备
加热设备包括:明火电炉、电阻炉、恒温箱、干燥箱、水浴锅、 电热枪、电吹风等。
1.使用加热设备,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进行操作。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岗;使用完毕,应立即断开电源。
2.加热、产热仪器设备须放置在阻燃的、稳固的实验台上或地面上,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或杂物。
3.禁止用电热设备烘烤溶剂、油品、塑料筐等易燃、可燃挥发物。 若加热时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放在通风柜中进行。
4.应在断电的情况下,采取安全方式取放被加热的物品。
5.实验室不允许使用明火电炉。
6.使用管式电阻炉时,应确保导线与加热棒接触良好;含有水份 的气体应先经过干燥后,方能通入炉内。
7.使用恒温水浴锅时应避免干烧,注意不要将水溅到电器盒里。
8.使用电热枪时,不可对着人体的任何部位。
9.使用电吹风和电热枪后,需进行自然冷却,不得阻塞或覆盖其 出风口和入风口。
(五) 通风柜
1.通风柜内及其下方的柜子不能存放化学品。
2.使用前,检查通风柜内的抽风系统和其他功能是否运作正常。
3.应在距离通风柜内至少 15cm 的地方进行操作;操作时应尽量 减少在通风柜内以及调节门前进行大幅度动作,减少实验室内人员移 动。
4.切勿储存会伸出柜外或妨碍玻璃视窗开合或者会阻挡导流板 下方开口处的物品或设备。
5.切勿用物件阻挡通风柜口和柜内后方的排气槽;确需在柜内储 放必要物品时,应将其垫高置于左右侧边上,同通风柜台面隔空,以 使气流能从其下方通过,且远离污染产生源。
6.切勿把纸张或较轻的物件堵塞于排气出口处。
7.进行实验时,人员头部以及上半身绝不可伸进通风柜内;操作 人员应将玻璃视窗调节至手肘处,使胸部以上受玻璃视窗所屏护。
8.人员不操作时,应确保玻璃视窗处于关闭状态。
9.若发现故障,切勿进行实验,应立即关闭柜门并联系维修人员 检修。定期检测通风柜的抽风能力,保持其通风效果。
10.每次使用完毕,必须彻底清理工作台和仪器。对于被污染的 通风柜应挂上明显的警示牌,并告知其他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 害。
十、常用安全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