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成农院〔2022〕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4级平级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各专业拟接收转入的学生计划数(填写附件1),并在2025年1月3日16:00前通过OA提交教务处陈淼老师处,由教务处在教务处官网和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二)公开公平原则。学生转专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通过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初审转出转入基本条件,教务处复核,学校审批。最终结果向全校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三)分批办理原则。各二级学院集中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本次转专业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退役士兵、创业、因病等情况)
2025年1月18日9:00—1月22日17:00,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并提交退役复学、创业、因病等相关证明材料,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2.第二批次:(凭公共必修课平均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预计办理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9:00—2月21日17:00学生在系统内提交申请,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本次转专业主要针对2024级学生。公共必修课无补考、重修;无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所转入专业要求。
2.因创业休学后复学、退役后就读、具备创业条件、明显身体缺陷不能在录取专业学习的学生,个人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可转入申请专业。
3.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艺体类专项招收的学生;
(2)五年一贯制(3+2)专业的学生;
(3)定向专业类别招收的学生不允许跨类别转专业;
(4)对口高职类专业学生不允许平级跨类别转专业;
(5)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有其他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专业的审批录取办法
1.转出学生由转出二级学院审核,转入学生由接收二级学院按要求录取后报教务处统一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2.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接受专业的计划数,则按照申请转入学生的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四、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学生转专业的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集中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第一批次转专业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月23日17:00前在教务处系统审核处理学生转专业申请。2月10日17:00点前教务处完成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确定学校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公示。
2.第二批次转专业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2月24日17:00前在教务处系统审核处理学生转专业申请。2月27日17:00点前教务处完成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确定学校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公示。
3.两批次转专业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定。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转出二级学院和转入二级学院,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新专业学习。
五、转专业工作的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和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相关通知,保证个人联系电话有效,且转专业工作结束前始终保持电话通畅。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专业发展咨询。应建议申请学生充分听取专业老师的意见,对自己转专业意愿做可行性论证,尽量降低转专业的盲目性和后续学习风险。
3.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机会有且只有一次,请学生谨慎申请,一旦转入新专业学习,则不得再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含原录取专业)。
4.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学校纪委办公室的全程监督。
转专业咨询电话:028-82732142;监督电话:028-82733145。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