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
 首页  部门简介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依法治校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服务指南  信息报送  资料下载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中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工作管理办法

2019年03月14日 17:06  点击:[]

中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组织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中央、省委和教育工委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展党员

(一)入党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守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忠诚。

2.严格遵循党章,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讲规矩、守纪律。

3.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心系师生,服务师生,师生认可度高。

4.加强道德修养,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知行合一。

5.学习、工作上取得较好成绩,在师生中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

(二)入党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年满18岁的师生,可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收到申请书1个月内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3)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荐,支委会研究决定,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

(4)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

(5)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进行1次考察,党支部每半年进行1次考察。

(6)参加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结业。

2.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部大会(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2)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3)党组织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及必要的函调等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在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前,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3.预备党员的接收

(1)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学院党委预审,并组织填写入党志愿书。

(2)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4)学院党委审批,审批时间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3个月。

(5)将预备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并开始按月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2)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对预备党员进行为期1年的培养考察。

(3)预备期满1个月内,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4)预备期满3个月内,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5)学院党委审批,审批时间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3个月。

二、党员教育管理

(一)学习教育重点内容

1.党的经典理论。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

2.党章党规。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坚守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3.系列讲话。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领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统筹推进“五位

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等一系列

重要论述,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4.其他内容。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有关文件、会议和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二)学习教育主要方式

1.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坚持双周二下午组织生活制度,搭建“互联网+”“e支部”等多种学习平台,以座谈会、讨论会、报告会、专题学习等形式,灵活多样开展组织生活。

2.领导干部讲党课。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

3.谈心谈话。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谈心活动,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个别谈心。

4.固定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中心工作,结合纪念党和国家重大节日、党建教育活动等,选好主题开展好固定党日活动。

5.党员民主评议。年底,以党支部为单位,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三)日常管理

1.党员外出地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开具党

员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以内的,一般开具党员证明信。

2.转接组织关系时,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超过6个月的,无正当理由,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交纳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对挂靠的或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党支部应保持经常性联系,加强跟踪教育:党员应定期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三、党支部建设

(一)党支部设置及职责

见《中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

(二)党支部考核管理

明确党支部建设标准,持续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定期做好后进党支部的整顿提高工作。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师生党支部制度,推动党建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党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四、党建创新项目管理

(一)立项原则

1.紧扣中心原则。立项应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中心任务,有利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2.实践创新原则。项目选题新颖,结合党建工作热点和新

问题,突出党建实践创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

3.示范推广原则。项目既要体现本单位基层党建特色,又要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二)立项程序

1.一般每年3月发布通知,申报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后报组织部。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年。

2.每年资助项目10项,其中,新增自主创新项目7项,上年延期项目继续资助和学院委托项目共3项,延期项目需要提交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成果,延期的理由,重新申请并批准方可实施,且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几个类别的项目资助数量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度调剂。

3.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定主题自行申报。每个单位可申报两个类别的项目各1个:因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延期项目与新增自主创新项目不同时资助。

4.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三)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运行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立项后,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加强对项目过程管理,适时组织项目中期考核。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计划,按时向组织部报送项目成果。项目成果一般为总结报告、典型案例等。所在单位

党组织要加强对项目跟进、督查,确保项目落地开花。

3.组织部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合格性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撤销该项目,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经费资助与使用

1.学院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党建创新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000元。

2.获得批准立项后,学院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的各种开销,经费使用须符合财务有关规定。

五、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党委考核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党总支考核所属教工党支部书记及学生党支部书记。

(二)考核方式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在本单位述职的基础上,向学院党委提交书面党建述职报告,从中选取部分党组织书记向学院党委现场述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及学生党支部书记向所在党总支述职。

(三)考核内容

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学院党委党建工作部署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

常态化制度化情况,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情况等。

(四)方法步骤

1.本单位述职评议。各单位结合年终考核,安排好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参会人员对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2.学院召开党建述职及考核测评会议。每年选取部分党组织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其余党组织书记提供书面述职报告,参会院领导及党委委员对总体情况进行点评。述职大会上,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现场测评。参评人员范围:院级领导、党委委员、党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纪委委员、中层单位党组织书记、党代会代表等。各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对教师党支部书记及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考评。

3.考核结果运用。学院将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评价中层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评议考核反映好的,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整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级有新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   06月24日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   04月18日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   04月12日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   03月29日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   03月26日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   12月06日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   11月30日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   11月16日
  办事指南 更多>>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建校60年...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现代农业...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校庆宣传...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现代农业...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现代农业...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现代农业...
关于2017年度商务车、大客车 定...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公务外出...
  文件下载 更多>>
关于建立信息调研报送工作机制...
学院用印使用申请表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合同审批表
关于2017年度商务车、大客车 定...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公务外出...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经济合同...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非经济合...
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审议事项申...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地址: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
电话:028-82732072  邮编:611130
ICP备案号:
ICP备110198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