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分院实际,现就在全院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提出以下方案。
一、成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组:
为进一步推进分院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分院成立“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光荣,张智晖
成员:倪清平、陈文平、艾斌发、尹萍、黄艾丽、李珍林、张晓鸥
二、治理对象
分院全体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
三、治理内容
1.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学生各类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分院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
2.分院“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干部违规处置“三资”,损害学院利益,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挪用公款等问题。
3.物资采购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干部、工作人员利用微小工程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项目进行权力寻租、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收受礼金、收取回扣等问题。
4.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其他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治理干部、党员、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慵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对待群众态度生冷、作风粗暴等问题。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问题:重点治理干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
6.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微腐败”问题。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自2017年5月中旬开始,12月初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分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对推进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进行思想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5月中旬至6月下旬)
1、开展自查互评
由党小组组长牵头,在党员中开展自查互评工作。
2、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
由纪检委员陈文平牵头,在分院设立意见箱,收集师生意见。
3、开展民意调查
由公会组长尹萍牵头,制定意见收集表,收集教职工意见与建议。
由学生科长艾斌发牵头在学生中收集学生对党员教师、分院干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执法不公、乱收乱罚等问题。
4、走访干部、教师、学生
冯光荣、张智晖牵头
5、“微腐败”问题清单
深入全面梳理排查分院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存在的“微腐败”问题,列出“微腐败”问题清单。倪清平负责
(三)整改落实(7月上旬至9月下旬)
针对自查自纠中梳理出的“微腐败”问题清单,列出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职责任务,倒排时间节点,逐项整改落实。
冯光荣、张智晖负责
(五)建章立制(9月下旬至12月上旬)
深入分析“微腐败”问题的特点规律、表现形式、危害大小、产生原因等深层次因素。积极探索专项治理和预防“微腐败”的新方式新措施,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进一步明确制度界限,规范分院工作程序流程。
冯光荣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警示教育
1、通过观看“微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工作人员遵章守纪。
2、把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思想教育。
3、开展民主生活会、交心谈心、函询、约谈、诫勉等多种形式进行日常教育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4、建立“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治理”的治理“微腐败”机制,强化对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二)发挥监督作用
积极探索新媒体监督、群众监督、职能部门监督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模式,组织总支纪检委员、教职工代表、学生干部等参与监督检查,深度跟踪治理,切实发现问题,形成监督合力。
(三)坚决查处问题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情节严重的上报学院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四)注重宣传报道
在分院校园二级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宣传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先进典型,对分院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情况进行集中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力有效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担负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责任,以强烈的担当意识,主动落实好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
各负责人要结合分院实际,把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从自查自纠、履行职责、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集中分析整改、明察暗访等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
办公室将推进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情况,于每月23日前书面同时报学院纪检监审处、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
温馨提示:城乡建设分院“微腐败” 监督举报联系人:陈文平, 联系电话:手机:18980435256,办公室:82733104
请广大师生于6月22日前对分院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中存在“微腐败”问题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