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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实践教学管理的通知
2017年04月07日  

分院各教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实践教学安全红线意识,现对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14级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

1、各指导教师近期认真排查学生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完成情况。工作要求:①了解学生实习地点,现在是否还在实习,是否在顶岗实习管理系统完整填写实习记录、毕业设计完成情况等;②指导教师通过顶岗实习管理系统、QQ、微信进行联系指导并做好备份保存。③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及提醒,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分院。

2、各班辅导员要了解学生实习动态、就业情况及现状。工作要求:①做好就业指导工作,为还没就业单位的学生,积极提供就业信息;②通过QQ、微信认真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③与学生联系情况应作保存。

3、各专业主任做好各班毕业设计答辩安排,并通过微信、QQ及时通知学生返校参加答辩。工作要求:4月25日前,将各班毕业设计答辩安排传陈文平邮箱。

二、在校实践性教学及实验室管理工作

1、指导课程实习的教师、实验人员在学生实习(实训、实验)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教学任务及教学安排认真辅导或者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实验)。工作要求:①将安全教育相关内容列入实验实习指导书中,做好实习(实训、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有工作记录;②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实验)期间的安全管理及考勤记录;③指导教师及实验人员严格按照教学任务及教学安排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实验),严禁更改上课时间;④指导教师及实验人员擅自更改教学任务、教学安排、擅自脱岗,按学院相关制度处理。

2、实验室主任及各实验人员扎实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落实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工作要求:①各实验室人员配合实验室主任在4月20日前,将各工种、实验及实训操作流程,大型操作机具的操作程序及使用规则,实验室管理制度制定出来,并上墙;②完善各类型安全警示标志并上墙。③做好实验实训器材的日常维护及实验室卫生工作,确保实习(实训、实验)正常进行。

城乡建设分院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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