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高资助育人实效。城乡建设分院于5月13日班周会期间,在各班辅导员老师的协助下对同学们进行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宣传,让同学们深入了解到国家给予贫困家庭的帮助政策。

会上,辅导员老师结合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资料,让同学们了解了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随后,辅导员老师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告知了同学们: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五、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并鼓励需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们填写好相关资料,及时申请办理。

本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宣传,不仅解决了一些同学上学难、学习难的问题,让他们可以在大学努力奋斗,实现自己的梦想,还培养了学生们“诚信”品格和契约精神。
(执笔人:宣传部 周家俊)